每周这些事儿值得你关注(3.8—3.12)

政府采购信息网 李璞 2021-03-13 09: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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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今年政府支出向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倾斜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李克强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在财政金融方面,简单地说,那就是要“一减、一增、一稳中有降”。“一减”,就是减少中央政府本级支出,各级政府都要带头过紧日子;“一增”,就是扩大直达资金范围,让基层和市场主体感到支持力度不减,这样能够更快更有效地惠企利民;“稳中有降”,就是在稳定杠杆率的同时,引导金融企业合理让利,使中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融资成本做到稳中有降。

提及今年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李克强总理表示,还是要继续围着市场主体转,这就需要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让市场主体不仅生存,而且活跃。

对于审批环节,要继续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政府还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为企业重质量、守诚信、精工细作去提高产品和服务竞争力来营造环境。

李克强总理还表示,今年政府总支出比去年略有增加,所以要更多地向量大面广的民生领域倾斜,特别是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

三部门:不得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收取费用

日前,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项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级各地相关部门要按规定收缴非税收入,除邮寄费等代收费用外,不得附加收取任何收费。不得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设置前置条件并收取费用,不得变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不得变自愿服务为强制服务,不得变行政审批为收费审批,不得违规收取中介服务费。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应当立即纠正。

交通运输部: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捆绑招标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到2035年,形成“规模结构合理、设施品质优良、治理规范有效、运输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

《纲要》明确,加快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采用城乡公交、定线班车、区域经营或预约响应等多种客运组织模式,加快实现有条件的地区农村客运网络全覆盖,尽可能提高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行比重,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在资金支持政策方面,一是继续通过车购税资金、中央基建投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支持农村公路发展,在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中进一步考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因素,加大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强对农村客运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制度。二是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三是鼓励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先养后补等灵活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发展。四是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湖北:加大社会救助领域购买服务力度

日前,湖北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促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发展的通知》。将社会工作知识纳入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业务培训内容。

《通知》要求,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力争到2024年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动在村(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室)。要利用社会工作服务站平台,以民政服务对象为重点,广泛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加大社会救助领域购买服务力度。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工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

浙江:39条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行为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1年4月10日起实施。

《意见》共39条,分严格招投标程序、优化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深化招投标规范创新、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推进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推动招投标信用管理、严肃招投标工作纪律七个部分。

严格招投标程序。主要明确适用范围和严格招标程序、备案前公示制度、截止时间规定等,共三条。

优化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主要明确交易监管层级和体制改革、统一市场主体库建设和项目代码管理、统一文件目录管理、统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体系、统一评标专家库、限制和壁垒情形、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等,共七条。

深化招投标规范创新。主要明确招标人主体责任、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工程总承包招标阶段、资格预审条件和评标方法选用、资质业绩条件设定、否决条款设置和实质性响应、评标基准价调整、保证金改革、在建工程约定、澄清和询问要求等,共十条。

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主要明确违规招标情形、举报有关规定、民事责任约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补充串通投标情形、构建多方监管体系等,共七条。

另外,还有推进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推动招投标信用管理、严肃招投标工作纪律等相关内容共十二条。

云南: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日前,云南发改委、云南水利厅发布《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着力整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围标串标、恶意中标等突出问题。

《方案》检查和治理重点对象包含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其他招投标参与人。招标人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违规直接指定承建单位的问题等;投标人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行为等;评标专家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对不同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等;招标代理机构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其他投标参与人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干扰行政监督部门监管、检查、取证等行为。

上海:公路养护工程实行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

​日前,上海市住建委等3部门印发了《上海市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收费及免费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普通省道以及县道的公路养护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办法》。

《办法》明确,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公路修复养护、预防养护和专项养护,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办法》提出要求,公路养护工程实行全过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评标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于技术复杂公路养护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

《办法》强调,公路养护工程新增内容涉及工程造价增加累计超过合同价30%且金额超过400万元的,应对新增内容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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